土木工程學院專業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
一、培養目标
專業學位教育,是培養應用型、複合型高級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具體培養目标如下:
1、攻讀該工程領域專業學位人員,應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較好地掌握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服務。
2、掌握領域相關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及管理知識;掌握解決工程實踐問題的先進技術方法和現代技術手段;具有嚴謹求實的科學态度和工作作風,具有初步獨立解決工程實際問題及科學研究能力;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具備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具有獨立擔負技術或工程管理的領導能力,為建設培養複合型、應用型、高層次管理人才。
3、掌握一門外國語,能較熟練地閱讀和翻譯領域相關的外文專業文獻資料。
二、培養方式
1、全日制工程碩士培養采用課程學習、工程實踐和學位論文相結合的培養方式。
2、按工程領域人才的社會實際需要,嚴格遵照培養方案進行系統培養。實行校、企聯合培養和校内外“雙導師”制;課程學習采用學分制。
3、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必須保證不少于半年的工程實踐,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工程實踐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年。工程實踐可采用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
4、學位論文選題來源于工程實際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術背景,本研究生必須通過開題報告答辯方能進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
三、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工程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需修完不少于32學分的課程。研究生培養計劃由導師簽字後生效,一般不得更改。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在入學2周内制定完成,一式2份交至學院研究生秘書處備案。
四、實踐環節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應進行實習、實踐環節的訓練,實習、實踐形式可做多種安排,每2個月可獲1.5學分,最多6學分。實習學生撰寫實習、實踐報告,考核成績,獲得相應學分。實踐環節學分不滿6學分的,需學習相應學分的選修課程,補足相應的學分。
實踐教學可以下列方式實施:
(1) 在本學科實踐教學基地或與企業聯合建立的實踐基地進行工程設計、項目研究等方面的實踐教學;
(2) 企業實踐指結合碩士論文研究,到相關企業參加項目開發或研究。
五、學位論文
學位論文是碩士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通過學位論文工作培養研究生從事科學研究和獨立工作能力,培養綜合分析能力及發現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和嚴謹踏實的治學态度,強化創新意識。學位論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實踐經驗的導師與工業工程領域内業務水平高、責心強、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聯合指導,即雙導師制。研究生應在導師的指導下,用不少于一年的時間獨立完成碩士學位論文。
具體要求如下:
1、選題、開題
在導師指導下,全日制學生研究生于第2學期末或第3學期初完成論文選題工作,非全日制研究生于第四次集中授課後完成論文選題工作。研究課題須在本專業研究方向範圍内,具備科學性、創新性和可行性,具有現實意義或理論學術價值,原則上應來源于導師正在承擔的科研課題或企業項目。
研究生應在導師指導下,檢索并閱讀中外文資料(其中外文資料應占較大比例),撰寫開題報告,開題報告内容包括:研究意義、國内外該領域的研究現狀與發展、目前存在的問題、研究内容、創新之處、關鍵技術與研究方法、研究目标、進度與安排等,重點突出研究内容及創新點。
研究生應論文開題答辯期間向學院學科研究生工作小組做開題報告并回答所提出的問題,在聽取意見并修改後提交正式書面報告,研究生專業工作組對其開題報告進行集體讨論,提出意見,确定論文題目後,研究生方能正式開始學位論文工作。
2、論文階段
在導師指導下,研究生獨立完成碩士學位論文。學位論文應有一定理論意義和應用價值,應在相關領域已有成果的基礎上闡述自己的理論、應用方面的研究成果。論文要具有系統性、完整性、以及一定的創造性和較強的工程實踐性,對于實踐性強的課題,論文應有具體的實驗研究和驗證結果。
研究生每月至少一次向導師彙報論文工作的進展情況,導師應幫助其分析工作中的難點,及時給予指導,使論文工作順利實施。
論文的書寫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标準《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位論文的編寫格式》(GB7713-87),要求文理通順、邏輯嚴謹。
學位論文的形式可以多樣,可采用應用基礎研究、規劃設計、産品開發等形式,但寫作必須規範(格式同科學碩士研究生)。
論文送審及答辯同科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同樣要進行盲審。論文答辯前,研究生對所研發的軟件或硬件進行演示,由所在學院(或相關部門)驗收。
3、論文答辯
論文評閱、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參照伟德BETVlCTOR1946研究生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規章制度彙編》及《伟德BETVlCTOR1946碩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條款進行,論文的“創新性”是評定優、良成績的重要依據。
學位論文必須由攻讀工程碩士學位本人獨立完成,應當具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先進性和工作量,能夠體現論文作者運用計算機技術手段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六、論文評審
1、 論文評審審核論文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技術問題的能力;論文工作的技術難度和工作量;其解決工程技術問題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進展;其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計的先進性和實用性;其創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
2、 攻讀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完成培養方案中規定的所有環節,獲得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方可申請論文答辯。
學位論文要求:研究生必須提交1篇達到本學科碩士學位基本要求的學位論文,其研究内容應與開題報告基本一緻,且在學科研究範疇之内;論文内容齊全,書寫規範。
學位論文檢測結果的處理意見:檢測結果中,整篇及各段落的重複比例在30%及以上者,修改論文至少半年。整篇及各段落的重複比例在30%以内可以提交送審。
各學科可根據本專業特點及人才培養的需要,依據伟德BETVlCTOR1946和土木工程學院關于研究生在讀期間發表學術論文要求制定各學科碩士生發表學術論文的具體要求,但不得低于學院和學院規定的标準,且須報院學位委員會備案。
3、學位論文送審
⑴. 導師審核。研究生導師是研究生學術論文知識産權的所有者和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對研究生所撰寫學位論文的形式和内容負全部責任,學位論文完成後由導師簽署“該論文已達到碩士學位論文水平,同意送審”的意見後方可送審。
⑵. 論文送審。由學院指定專人送校外相關領域2名評審專家(副高職及以上職稱人員)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為A/A、A/B或B/B,可以申請答辯;評審結果為A/C、B/C論文必須重新修改後重新進行送審;評審結果為C/C或兩位評審專家中有D,即取消本次申請答辯資格,6個月後可重新申請評審。(A為同意答辯,B為修改後答辯,C為修改後再送審,D為不同意答辯)
⑶. 申請複審。如果學生或導師對評審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請複審。由研究生填寫學位論文複審申請,導師簽字,學科帶頭人(負責人)簽署同意複審意見,上報學院教授委員會審議批準後由學院返回給原評審專家複審。複審通過者可正常申請答辯;複審不通過者以及未能在答辯前三天提交複審結果的,須半年後重新進行評審。論文複審或重新送審及答辯的相關費用由申請人按規定标準自理。
⑷. 論文修改。對于評審專家提出修改意見者,研究生應按評審專家的意見認真進行修改;修改後,需導師審查并簽署“同意申請答辯”的意見,可申請答辯;修改内容與學位論文及佐證材料一起,提交答辯委員會。
⑸. 答辯申請。經導師同意後,提交材料(申請表、發表論文、學位論文、成績單、學術或實踐活動原始記錄等),申請答辯。學科帶頭人或負責人代表學科,重點審核申請人學術水平(包括學位論文),并簽署意見。如學科不同意答辯, 6個月後可以再次申請答辯。學院(中心、室)重點審核程序和申請人資格并簽署意見。
七、學位論文答辯
1. 答辯委員會。學位論文答辯由學科組織,答辯委員會組成人數為單數,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1人(主席)、學院(中心、室)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1人、本學科或相關學科評委3-5人,并設秘書1人。由學科帶頭人審核答辯委員會組成人員是否為本學科的相關專家,并簽署同意意見後,由研究生秘書送交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備案。
導師應盡量回避參加所指導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答辯,特殊情況下可作為評委。但是,除了導師以外至少有5位其他評委。
2. 答辯過程。每個研究生的答辯時間(包括論文陳述、質疑、讨論等時間)應按照學校的規定執行。研究生在答辯過程中,應盡力正确回答問題。如果專家提出進一步修改意見,研究生應按專家的意見進行再次修改。
3. 答辯成績。每位答辯委員會委員以不記名投票的方式對學位論文答辯進行合格和不合格投票。成績為合格,可申請授予學位;對學位論文答辯成績不合格者,答辯委員會應給出具體處理意見,如修改、補充、重做等。對修改、補充等短時間内能夠完成的,半年或一年内可重新申請論文評審與答辯;對另選題等情況,至少一年後重新申請論文評審與答辯。
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成績合格,由導師審查後簽署“同意定稿”的意見。研究生按照要求複印、裝訂,交學院(中心、室)研究生秘書5份。
土木工程學院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