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财教〔2013〕219号),結合《伟德BETVlCTOR1946研究生教育收費及獎助體系實施方案(試行)》(東林校研〔2014〕7号)有關要求,為了在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同時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引導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自2014年秋季學期起,學校設立伟德BETVlCTOR1946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以下簡稱學業獎學金)。為做好學業獎學金的評定工作,結合土木工程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細則适用于伟德BETVlCTOR1946土木工程學院所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學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含少數民族骨幹計劃檔案到學校的學生)。不包括定向、委托培養和人事檔案不在學校的研究生。
第二條學業獎學金由學校研究生學費(30%部分)和研究生國家學業獎學金組成。
第三條直博生第一年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第二至四年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
第四條學業獎學金原則上于每年9月份進行評定,評定依據時間為上年度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
第二章評審原則
第五條學業獎學金的評審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在評審過程中,獎學金覆蓋面、等級、獎勵标準和評定辦法公開透明,研究生思想道德、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等測評指标評定尺度均衡;
2.堅持科研訓練與創新能力引導的原則,發掘研究生創新潛能,注重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鼓勵研究生開展自主研究;
3.堅持助教、助研、助管傾斜原則,組織和引導研究生積極投身于“三助”崗位,充分調動研究生參與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的積極性。
第六條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标準
原則上參考下列标準執行,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當年計劃及資金額度具體确定博士、碩士研究生獎勵金額和獎勵名額。第一學年不受該比例限制。
1.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三個等次:
一等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12000元,獎勵比例10%;
二等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左右(根據當年情況浮動調整),獎勵比例20%;
三等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獎勵比例70%;2.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三個等次:
一等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獎勵比例20%;二等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左右(根據當年情況浮動調整),獎勵比例40%;
三等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獎勵比例40%。
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當年計劃及資金額度具體确定博士、碩士研究生獎勵金額和獎勵名額。
第七條評定要求
學業獎學金分年級設置評定要求。
1、第一學年,不受比例限制,推免研究生、直博生以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綜合考試成績在本學科(領域)中排名第一的為一等獎學金;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達到錄取分數線計劃内錄取的研究生為二等獎學金;調劑生及其他為三等獎學金。
教學科研單位根據學校下達的計劃及資金額度,以及本單位和學生具體情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最終确定各等級學業獎學金獲得者名單。
2、全日制科學碩士第二學年,教學科研單位根據研究生上一學年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培養環節、科學研究、專業實踐和社會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具體評價方法參照附件1);
3、第三學年,教學科研單位根據研究生上一學年思想品德、培養環節、科學研究、專業實踐和社會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具體評價方法參照附件1),最終确定各等級學業獎學金獲得者名單。
第八條申請人需滿足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學兼優;
4.積極參加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和培養環節的相關活動。
第九條申請人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能參加本學年學業獎學金的評定: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2)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者;
(3)未達到培養方案所規定學分成績要求者;
(4)未按時辦理注冊手續等違反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者
第五條 評審程序
1.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所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全日制非在職碩士、博士研究生均有資格申報。
2.個人申請
由研究生本人如實填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表”,并如實上報相關佐證材料,向土木工程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3.土木工程學院初評
由學科(領域)學業獎學金工作小組進行初評,上報土木工程學院評審委員會對申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學生進行确認。評審結果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後将相關材料和彙總表一并送交研究生院。
4.學校評審。
學校評審領導小組召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會确定獲獎人員并進行公示,确定最終獲獎名單,上報教育部資助中心備案。
5.申訴處理(公示期内)
如果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階段向土木工程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仍有異議可向學校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以上評定過程中,如果導師認為學生在培養環節、科學研究和學術誠信等方面表現較差,可以提出否決意見,經學科審議、教學科研單位同意後,報研究生院核準。
第六條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組成
土木工程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委會組成人員由土木工程學院領導、導師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組成。以學科(領域)群為單位組成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工作評審小組,評審小組所含學科(領域)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進行聯評,成員由學科(領域)帶頭人(負責人)、導師和研究生代表組成,具體落實學業獎學金評定的相關工作。土木工程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工作評審小組組成如下:
1.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工作評審小組:
道路與鐵道工程學科、林區交通工程
2.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工作評審小組:
評審小組一:建築學、城鄉規劃學;
評審小組二:道路與鐵道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結構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岩土工程;
評審小組三:交通運輸工程、建築與土木工程、項目管理
第七條附則
1學業獎學金評定學籍狀态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不可參評。
2獲得學業獎學金獎勵的研究生,可以同時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等其他研究生國家獎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獎助政策資助。
3 學校根據教育部财政計劃于每年11月30日前由财務處将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
4 在評審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研究生本學年所有評獎資格,并對已頒發的榮譽證書和獎金予以追回;情節嚴重者,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 學業獎學金評審的相關資料在本單位留存一年備查。
6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資金需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7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由獲獎研究生進行支配使用,主要用于學習及生活方面的改善。
8本辦法由土木工程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9各學科(領域)在此基礎上可制定自己的細則,并提前一年上報學院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10本辦法自2014年9月1日起執行,适用于2014級及以後的研究生。
土木工程學院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