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教師傳授知識、學生學習知識和技能的重要載體,是開展教學的必備工具。做好教材建設與教材供應,是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實現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目标的重要保證。為做好學校教材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機構及其職能
學校設有教學工作指導委員會,院(部)成立教材領導小組,實行校、院(部)兩級管理。優秀著作和教材出版基金管理委員會設在出版社,負責教材立項項目的審核、撥款和管理工作。教務處教材科負責教材日常管理,組織全校本科教材的訂購、發放、評優推薦出版工作。
二、教材選用基本要求
1.教材的選用應具有先進性和适用性,符合人才培養目标、教學大綱要求,體現學校、區域特色。
2.樹立精品意識。為保證高質量教材進入課堂,對我校暫時不具備編寫高水平教材的課程,堅持優先選用國内外精品教材,如國家級獲獎教材,國家級、省部級規劃教材等。
3.堅持“編”、“選”并重原則,認真編寫高質量、有特色教材。結合學科專業的調整和建設,加快教材的更新和數字化建設,逐步建立以文字、聲音、圖像、網絡等為媒體的立體化教材體系。
4.開設的課程如無國家級獲獎教材,國家級、省部級規劃教材,應選用高水平大學使用的高質量教材。
三、教材選用
1.教務處教材科負責全校本科生教材的征訂、發行工作,除此之外的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學生出售教材及教學參考書,否則按教學責任事故的有關規定處理。
2.任課教師提出使用計劃,填寫本科教材預訂單,由所在專業(教研室)組織審議,學院(部)審批,報教材科采購、發行。
3.教材科定期以适當形式,追蹤教材使用情況,征求師生意見,及時組織專家檢查教師、學生有争議的教材。
4.凡是承擔開課任務的主講教師,可按學生上課用書供應教材,三年領取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