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類學生專業方向分流實施細則(試行)
按照《伟德BETVlCTOR1946大類招生學生專業分流實施方案》(東林校教[2016]15号)相關規定,結合土木工程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1.土木工程學院土木工程類專業方向分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學院院長
成員:學院教學副院長、學院副書記、土木類各專業方向負責人、教學秘書、學生年級輔導員
2.土木工程類專業方向分流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學院黨委書記
成員:學院黨委委員、學生代表
二、專業分流原則
1.社會需要原則。根據社會對人才的需求變化,在大類招生範圍内讓學生選擇專業,培養适合社會發展所需的人才。
2.尊重個性發展原則。尊重學生志願,學生根據自身興趣愛好與職業規劃,結合自己的學業情況,在大類招生範圍内按志願選擇專業。
3.成績優先原則。學習成績為主要衡量标準,即按照大學期間分流前各學期學生加權平均成績排名,進行專業分流。
4.布局合理原則。考慮學科和專業布局的合理性,在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在學院培養條件和能力等教學資源現狀的基礎上,合理調整專業容量。各專業容量由學院根據專業實際情況确定,并于實施專業分流前公布。
5.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充分體現機會均等,增強專業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三、專業分流基本程序
1.學院在第三學期結束前五周啟動專業分流程序,做好學生動員工作,讓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的特色,引導學生正确選擇專業。
2.學院在專業分流啟動第一周統計全部學生的之前的智育加權成績情況并進行排名,在學院範圍内公示三天。
3.學院在專業分流啟動第二周根據學院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填報《土木工程學院專業選擇志願表》,并以班級為單位,由學生本人、家長、輔導員簽字後統一上交至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
4.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學生志願和加權平均成績排名實施專業分流工作。分流工作本着尊重學生志願,同一志願成績優先的原則。
5.學院根據各方向師資配備、實驗室條件、班級人數要求等因素确定專業内各方向班級數量:道橋方向班級數量3-5個班;建築工程方向班級數量2-4個班、岩土工程方向班級數量1-2個班。
6.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确定各專業學生名單并在學院範圍内公示3天。
7.經公示無異議後,學院将《伟德BETVlCTOR1946大類招生學生專業選擇名單彙總表》報教務處審批、備案。
8.專業分流結果一經确定,不得變更,學生應于下一學期按确定後的專業修讀。
四、特殊情況處理辦法
1.沒有在規定時間内填報專業選擇申報志願的學生,視為放棄專業選擇的權利,服從分配,由學院統籌安排。
2.《專業選擇志願表》必須由本人親自填寫,若他人代為填報,後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本實施辦法由學院負責解釋。
伟德BETVlCTOR1946土木工程學院
2019年3月
附表1
土木工程學院專業選擇志願表
學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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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類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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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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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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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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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權平均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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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 志願 |
第一志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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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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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志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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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認所填志願為本人自願。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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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 意見 |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附表2
土木工程專業 級 班專業分流彙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