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德BETVlCTOR1946土木工程學院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
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伟德BETVlCTOR1946關于印發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東林校教〔2016〕10号)要求,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以提高選拔研究生生源質量為核心,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推薦,着重突出對推免生的創新精神、科研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推免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基本原則,确保推免标準嚴格明确、推免程序高度透明。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院成立推免評審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黨政班子成員、教授委員會成員、專業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學院的推免工作。推免評審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團委,負責其日常工作。學院成立推免監督小組,由學院黨委書記擔任組長,黨委紀檢委員和學生代表等人員組成。
第三章 推免名額及條件
第四條 我院推免名額由學校确定,包括研究生支教等推免計劃,各專業推免名額由學院推免評審小組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确定。
第五條 本科生推免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二)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積極向上,心理健康,學風端正。各學年品德評定為良好及以上,未受過任何處分,學術方面無不良記錄。
(三)身體健康,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已通過國家大學生體質健康标準,體育課考核成績合格,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标準。
(四)學習成績優良,至推免工作開始時加權平均成績不低于80分,且不允許有未通過課程(第二專業課程除外),具備較好的外語水平,外語達到國家四級合格标準(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直博生外語達到國家六級合格标準(英語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五)學院按照申請推免學生的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包括智育成績(占 85%)和綜合素質(占 15%)兩部分。綜合素質是指學校教育過程中培養起來的體現學生德育、創造性、實踐性和個性發展的素質,包括科技學術與創新(占70%)和個性發展素質(占30%)兩部分。科技學術與創新活動主要包括科技競賽、發明創造、科研成果、學術論文等等;個性發展素質主要包括德育方面的操行評等、知識競賽、社會實踐、志願行動、社團活動和文體特長等。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 加權平均成績×85% +綜合素質得分×15%
綜合素質得分=科技學術與創新得分×70% +個性發展素質得分×30%
綜合素質評分标準詳見附件1的相關規定。
第六條 在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品德優良,加權平均成績75分以上,不允許有未通過課程(第二專業課程除外),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單列計劃:
(一)參加學生競賽(詳見附件2)且個人項目獲全國二等獎(銀獎)及以上獎勵的,可獲得推免生資格;集體項目獲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團隊,按獲獎人員排名順序,前兩名獲得推免生資格,如有人放棄,依次遞增;所有獎項以最高等級計,不重複計算。獎項獲獎日期截止到推免當年8月31日。
(二)以第一作者在期刊上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1篇SCI、SSCI論文或2篇EI (期刊)或2篇A+收錄論文(中文A+論文發表的期刊須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北京大學出版社(最新版)))收錄,且同時滿足《中國學術期刊排行榜》(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武漢大學(最新版))評價),可獲得推免生資格。發表論文日期截止到推免當年8月31日,并于次年3月1日前提供科技查新檢索的相關證明。
(三)在道德品質、學術領域、科技創新、文藝、體育等方面具有非凡才能或做出突出貢獻,并對學校、省乃至全國産生廣泛的積極影響者,同時具有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基本素養及發展潛力,經學院推免評審小組推薦,可申請單列計劃。
第七條 單列計劃原則上不超過當年推免生總計劃數的6%,申請單列計劃的學生至少有2名相關專業教授為直接推薦人,需參加學院統一組織的考核,确定拟推免名單,并将學生基本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全校公示。
第八條 轉專業學生應在轉入專業申請;校際交換學生以在本校内學習成績進行排名。
第九條 在學院推免生條件總體要求之内,學生可申請參加團中央“中國青年志願者研究生支教團”計劃,保留入學資格一年,計劃單列,具體條件參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四章 推免工作基本程序
第十條 推免工作一般在畢業年級的第一學期初開始,單列計劃先行實施。
(一)學生在規定時間内到學院輔導員老師處報名。
(二)學院推免評審小組對報名學生資格進行審核,拟定推薦名單,并在學院公示。如公示出現異議,經核實情況屬實、且不符合推免資格的,将取消其推免資格。
(三)學院負責将推薦決議和推薦學生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内報送教務處。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向我校推薦的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
(一) 在獲得推免資格後受到紀律處分者;
(二) 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未達到優良等級者;
(三) 提供的申請材料不屬實者;
(四) 未獲得學士學位者。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開始實施,由學院推免評審小組負責解釋。
伟德BETVlCTOR1946土木工程學院
2016年6月13日
附件1:
綜合素質評分标準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 = 加權平均成績×85% + 綜合素質得分×15%
綜合素質得分 = 科技學術與創新得分×70% +個性發展素質得分×30%。綜合素質得分不超過50分。
綜合素質得分包括科技學術與創新和個性發展素質兩部分。個性發展素質主要包括德育方面的操行評等、知識競賽、社會實踐、志願行動、社團活動、社會工作、文體特長。
一、科技學術與創新
1.科技學術競賽
學生參加的各級各類科技學術競賽(不含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以獲獎證書或文件為依據,按以下标準加分:
獎項 級别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國家級 | 12 | 8 | 6 |
省級 | 6 | 4 | 2 |
校級 | 2 | 1 | 0.5 |
u 關于“1.科技學術競賽”的說明:
(1)國家級比賽是指由國家各部(委、局)組織的比賽,和附件2規定的10項比賽。省級比賽是指由省委、省政府直屬各廳(部、委、局)單位組織的比賽。國家或省級各類學會或協會(含下屬的指導委員會)組織的比賽,參照國家或省級相應獎項加分值的0.7倍計算。校級比賽,指以伟德BETVlCTOR1946名義組織的比賽,不含學校下屬單位組織的比賽。
(2)在同一次(屆)比賽中獲得多個獎項的,按最高獎項計分一次,其餘獎項按相應獎項對應分值的0.5倍計算,但加分總和不超過15分。
(3)同一作品或同一類作品參加同一類型各級别競賽獲多項獎勵的,按最高分計分一次。
(4)個人作品按相應級别等次加分,合作者不加分;集體作品第一至第三作者按相應級别等次加分,第四至第五作者參照第一作者加分值的0.5倍計算,其餘作者不加分。
(5)評獎不分等級時,統一按二等獎加分;若以名次計,第1名按一等獎加分,第2、3名按二等獎加分,第4、5、6名按三等獎加分。若以金、銀、銅獎計,分别按一、二、三等獎加分(特等獎可在一等獎分值基礎上加1分)。
(6)國際性競賽在參照全國競賽相應獲獎等級得分基礎上加1分。美國數學建模競賽按全國競賽加分,特等獎按一等獎加分,提名特等獎按二等獎加分,一等獎按三等獎加分,其他等級獎項不加分。
2.發明創造
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前三名者分别加6分、5分、4分。
獲得國家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加分不超過兩項。
3.科研成果
學生擁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産品,經兩名教授級别職稱的該領域專家推薦并通過學校相關部門審定,可加1~4分;對于有重大學術水平、科技含量或應用前景的科研成果,經學校相關部門審定或鑒定,可加5~8分。
4.學術論文
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按下表計算加分。
學術論文級别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備注 |
SCI | 18 | 9 | 不限 |
EI(正刊), A+(中文核心) | 14 | 7 | 不限 |
中文核心且A, EI(增刊) | 8 | 4 | 不限 |
中文核心 | 6 | 3 | 不限 |
A類 | 2 | 1 | 加分不超過2篇 |
B類 | 1 | 0.5 | 加分不超過1篇 |
u 關于“4.學術論文”的說明:
1.在科技學術與創新部分加分中,如發表的學術論文是獲獎競賽(或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的組成部分,按二者的最高得分計一次,不重複計分;
2.所有論文均以當年論文收錄年限檢索為準;論文作者以發表作者排序為準。
3. 如果教師(含其他高校)署名論文作者首位,均不在加分之列;
二、 個性發展素質部分
1.德育方面的操行評等,可按以下标準加分:
操行評等情況 | 加分分值 |
6~8優 | 5 |
4~5優 | 3 |
1~3優 | 2 |
2.知識競賽
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各級各類知識競賽,以獲獎證書或文件為依據,按以下标準加分:
獎項 級别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全國 | 8 | 6 | 5 |
省級 | 5 | 3 | 2 |
校級 | 2 | 1 | 0.8 |
院級 | 0.8 | 0.5 | 0.3 |
u 關于“2.知識競賽”的說明:
1. 國家級比賽是指由國家各部(委、局)組織的比賽。省級比賽是指由省委、省政府直屬各廳(部、委、局)單位組織的比賽。國家或省級各類學會或協會(含下屬的指導委員會)組織的比賽,參照國家或省級相應獎項加分值的0.7倍計算。校級比賽,指以伟德BETVlCTOR1946名義組織的比賽,不含學校下屬單位組織的比賽。
2.一年内參加同一類型各級别競賽獲多項獎勵按最高得分計分一次,不同年度可累計加分。
3.集體項目每位成員均按相應級别等次加分。
4.若以名次計,第1名按一等獎加分,第2、3名按二等獎加分,第4~6名按三等獎加分。若有特等獎,可在一等獎分值基礎上加1分。
5.國際性競賽在參照全國競賽相應獲獎等級得分基礎上加1分。
6.知識競賽加分最多不超過10分。
3.社會實踐
(1)獲國家、省、校表彰的社會實踐團隊,其成員(僅限前三名)分别加4分、2分、1分。從入學至推免當日,隻按最高項計分一次,不重複加分,不同年度不累計加分。
(2)獲國家、省、校、院表彰的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從入學至推免當日,隻按最高項計分一次,不重複加分,不同年度不累計加分。
4.志願服務
獲國家、省、校、院表彰的志願服務先進個人,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從入學至推免當日,隻按最高項計分一次,不重複加分,不同年度不累計加分。
5.社團活動
(1)獲國家、省、校表彰的優秀社團,其主要成員(3人以内)分别加2、1、0.5分。從入學至推免當日,隻按最高項計分一次,不重複加分,不同年度不累計加分。
(2)獲國家、省、校表彰的社團先進個人,分别加3、2、0.5分。從入學至推免當日,隻按最高項計分一次,不重複加分,不同年度不累計加分。
6.社會工作
(1)獲國家、省、校、院級各類榮譽稱号的優秀學生,按下表加分,一年内獲得多項榮譽的,按最高分計一次,不同年度(學年度)的可累計加分。優秀學生指十佳大學生、青年五四獎章、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模範團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共産黨員。
獎項類别 | 國家級 | 省級 | 校級 | 院級 |
十佳大學生 | 10 | 6 | 3 | 1 |
青年五四獎章 |
優秀共産黨員 |
優秀學生幹部 | 8 | 5 | 2 | 0.8 |
三好學生 |
模範團幹部 |
優秀團員 |
(2)學生幹部職務加分
職務名稱 | 加分 分值 |
校學生會主席 | 8 |
校學生會副主席、校社團聯合會主席、校團委組織部副部長、校團委宣傳部副部長、校廣播台台長、校大學生社會實踐指導中心主任、校理論指導中心主任、校心理咨詢中心主任、校大學生藝術團常務副團長、校考評中心主任、校勤工助學中心主任、校學生科技活動指導中心主任、校青年志願者總會主席、國旗儀仗隊隊長、校“學生工作網站”站長、院學生會主席、團委副書記 | 4 |
校社團聯合會副主席、校大學生社會實踐指導中心副主任、青年志願者總會副主席、國旗儀仗隊副隊長、校學生會各部部長、校考評中心副主任、校理論指導中心副主任、校心理咨詢中心副主任、校廣播台副台長、校“學生工作網站”副站長、校學生科技活動指導中心副主任、校勤工助學中心副主任、校大學生藝術團各隊隊長、院學生會副主席、院各中心(考評中心、科技創新與素質拓展中心、勤工助學中心、心理健康發展中心)主任 | 3 |
校學生會各部副部長、校報編輯部各部部長、大學生藝術團各隊副隊長、各社團負責人、院學生會(院團委)的各部部長、院各中心(考評中心、科技創新與素質拓展中心、勤工助學中心、心理健康發展中心)副主任及部長、各班長、團支書、各黨支部書記 | 2 |
班級班委、團支部支委、黨支部委員、寝室長 | 1 |
u 關于“6.社會工作”的說明:學生幹部擔任職務應滿一屆或一年,職務加分按最高分計一次,不重複加分。
7.文體特長
(1)體育類
非體育特長生參加體育田徑比賽,個人項目按下表加分,參加集體項目的成員,參照個人項目折半計分:
獎項 級别 | 破記錄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全國 | 8 | 6 | 5 | 4 | 4 | 3 | 3 | 2 | 2 |
省級 | 6 | 4 | 3 | 3 | 2 | 2 | 1 | 1 | 1 |
校級 | 4 | 2 | 1 | 1 | 0.5 | 0.5 | 0.3 | 0.3 | 0.3 |
院級 | 2 | 1 | 0.5 | 0.5 | 0.3 | 0.3 | 0.1 | 0.1 | 0.1 |
(2)文藝類
非藝術特長生參加文藝比賽,個人項目按下表加分,參加集體項目的成員,參照個人項目加分值的0.5倍計算加分。比賽成績以金、銀、銅獎計的,分别按照一、二、三等獎加分。
獎項 級别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國家級 | 5 | 4 | 3 |
省級 | 3 | 2 | 1 |
校級 | 1 | 0.5 | 0.3 |
院級 | 0.5 | 0.3 | 0.1 |
u 關于“7.文體特長”的說明:上述文體特長加分,若因比賽或訓練已享受學校課程加分政策的,不在加分之列。
附件2:
下列10個項目是教育部大學生競賽資助認定項目(以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為準)。教育部新增的大學生競賽項目,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1、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
2、 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
3、 全國大學生工程訓練綜合能力競賽
4、 全國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大賽
5、 全國大學生節能減排社會實踐與科技競賽
6、 全國大學生結構設計競賽
7、 全國大學生軟件創新大賽
8、 全國大學生智能汽車競賽
9、 全國大學生數學競賽
10、“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