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科技部辦公廳《關于完善補充國家科技專家庫專家信息的通知》(國科辦創〔2015〕20号)要求,現開始征集我校專家信息,推薦更新補充國家科技專家庫專家信息,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庫專家基本标準
國家科技專家庫是科技創新治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應由科技界、産業界和經濟界的高層次專家組成。專家遴選着重考慮德才兼備,客觀公正,作風民主,一線優先。入庫專家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1945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應熟悉國内外相關行業或領域的最新發展動态,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在時間和精力上能夠保證完成相關咨詢、評議、服務等工作。
(一)科技界專家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在相關領域工作五年以上。(注:我校原則上以正高級職稱專家為推薦主體,滿足條件并具有一定學術水平的副高級職稱專家也可自願填報,無特殊原因将予以推薦。)
2. 作為負責人承擔過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項目(課題)或國家科技獎勵獲得者。
3. 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過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錄的論文。
4. 從事科技創新政策研究、戰略規劃制定、項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豐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詢服務工作經驗。
5. 在主要國際學術組織中任中高級職務,或參與國際标準制修訂。
(二)産業界專家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術總監或技術骨幹。
2. 規模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014年企業産值在2000萬以上)的技術總監或技術骨幹。
3.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總監。
4. 國家級創新型(試點)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行業骨幹企業、轉制院所等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
5. 國家級高新區管委會、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及其聯盟、創業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及科技類社會組織等的高級管理人員。
(三)經濟界專家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在具有國家科技經費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中主要從事科研經費審計工作的注冊會計師,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的财務審計部門負責人。
2. 知識産權法、民商法等相關領域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家,或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3. 創業服務機構的創業導師,天使投資或創業投資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
4. 資本市場、銀行信貸及保險等機構中,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的中高級管理人員。
二、程序及要求
1. 國家科技專家庫建設是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組織動員及新增專家推薦工作,對照入庫專家基本标準,做好本單位新增專家推薦和信息審核工作。
2. 各單位确定新推薦專家後,由各單位科研秘書統一填寫《國家科技專家庫填報專家彙總表》(見附件),确保彙總表信息真實準确,于2015年4月24日前以學院公函形式報送科研院,同時提交電子版文件,由科研院統一創建專家賬号并發放。
3. 專家收到賬号後(通過《專家彙總表》填報的手機号及郵件發放),應及時登錄國家科技專家庫服務系統(http://expert.most.cn),逐項充實完善個人信息,确保所填信息完整、真實、準确,并在線提交科研院審核備案。
4. 經備案後的專家信息科研院直接由線上推送至科技部,各單位無需報送紙質材料。
5. 曾經參與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評審的在庫專家,賬号由科技部信息中心通過短信、郵件通知統一發放,登錄系統直接完善個人信息即可,無需重複填報。
6. 網上系統填報時間要求:每位憑借各自單獨的賬号登錄系統,在線提交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5日,望按時填報。
7. 今後國家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咨詢和項目評審評估等各類專家将從專家庫中抽選。各單位和個人務必對專家信息認真核對,如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科技部将記入個人和單位科研信用檔案。
聯系人:魏煥勇
聯系方式:0451-82191948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