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第十三屆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就有關參評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範圍及标準
(一)第十三屆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的申報應嚴格按照《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條例》(附件1)的規定,符合條例中的獎勵範圍。
(二)在哈爾濱市地範圍域内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年齡應為45周歲及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之後出生)均可申報,已獲得國家、省、市級相同獎項者不再參與本獎申報。
(三)申報人均應為科研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
(四)熱愛黨、熱愛祖國,遵守《科技工作者科學道德規範》,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和優良的職業道德,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積極面向我市經濟建設,為區域和行業發展解決了重大難題,并取得明顯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2.在科技創新、技術攻關、技術開發中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并轉化為現實生産力。
3.在科研成果引進、轉化、推廣中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對本學科、本領域的學術研究及發展有創新,并取得重大突破,填補了國内空白。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主要由封面(附件2)、目錄、《第十一屆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申報人簡表》(附件3)、《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推薦表》(附件4)、《經濟效益證明表》(附件5)、佐證材料複印件(包括鑒定證書、論文、著作、專利證書、獲獎證書等)六部分組成,按以上順序用A4紙打印并裝訂成冊。
1.封面格式、内容統一按照附件2的樣式制作。
2.《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推薦表》中的“所在單位意見”申報人自拟,學校統一蓋章。
3.《經濟效益證明表》中,取得經濟效益(以近三年為準)須提供實事求是的證明材料,并要求項目應用單位主管會計簽字并蓋單位公章、财務專用章。
4.專著複印封面、目錄和版權頁,論文複印刊物封面、目錄及論文正文,媒體刊登的申報人事迹(傳記、專訪等)不能作為佐證材料。
5.申報人提交一篇3000字的個人先進事迹材料和300字以内的個人簡介。
6.申報材料紙質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為原件,電子版提交《簡表》、《推薦表》、個人先進事迹材料、個人簡介。
7.報送申報材料時,請攜帶佐證材料及身份證原件供審驗,經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後當時返還。
8.上述材料請于2016年6月20日前報到科學技術研究知識産權與成果管理辦公室(綜合辦公樓609)室。
聯 系 人:範金鳳
聯系電話:82191659 13101618856
電子郵箱:kjc@nefu.edu.cn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