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活動的通知》(教辦廳函[2016]35号),為做好我校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範圍:
1.參評成果限定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的已公開出版和發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論文、研究報告、工具書、教材等(不包括論文集、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以及不宜公開出版和發表,但已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等研究成果。
2.凡已在往屆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獎評獎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評獎中獲獎的成果不再參加本次評獎。
3.凡參加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活動而未獲獎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薦參評。
二、申報要求:
1.本屆優秀成果評選獎勵采取限額申報,申報指标另行通知。
2.本次申報采取個人申報與單位或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一人限報一項,列入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研究成果原則上擇優優先推薦申報。
3.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則上由第一作者進行申報。
4.系列叢書隻能以單本著作獨立參評。
5.多卷本專著整體申報參評,不能單卷參評。
三、申報程序及報送材料要求:
1.參評成果由申報者填寫《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獎表》,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複印件、成果重要影響及效果等證明)。
2.報送成果材料要求:申報評審書一式七份(1份原件6份複印件),參評成果原件1份。申報評審書文本要求統一用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并提交電子版。
3.本次評獎不受理個人申報,由學校統一進行報送。
4.我校報送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7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聯 系 人:範金鳳
聯系電話:82191659
報送地點:綜合辦公樓609室(知識産權與成果管理辦公室)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16年5月19日